免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杂费的条件
来源:无锡奥数网整理 2011-11-10 09:57:47
根据市政府《关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的试行意见》(锡政发[2006]302号)文件精神,凡在法定监护人监护下,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小学就读满二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符合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经所在学校审核,报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可以免收杂费: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具有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暂住证以及经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险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相关合法证明;
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提供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独生子女证。
编辑推荐:
本周热点
- 7月16日 2013年7月16日侨谊中学小升初分班考试
- 7月14日 2013年7月14日江南中学小升初考试
- 7月10日 2013年省锡中实验学校初一新生所交费用
- 7月10日 2013年省锡中实验学校初一新生报道须知
- 7月7日 2013年7月7日吴风中学分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