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中小学生如何申请办理休学和复学手续
来源:无锡奥数网整理 2011-11-10 10:00:20
无锡市中小学生如何申请办理休学和复学手续
1、 办理休学、复学手续的机构全称: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基础教育部
2、办理地址:无锡市解放南路611号
3、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7:00
4、办理联系电话:82740527
5、申请休学应具备的条件: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统一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应办理休学手续。
6、申请休学应准备的材料: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学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学的,需出具公安、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证明。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学生休学情况要记入学生休学(复学)情况登记表,并记入学生登记表。医院等出具的有关证明应附在休学证明存根后。
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由监护人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出具出国护照、签证等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出国、出境所需的学业成绩、就读年级等证明,学校应如实开出。
学校在收到休学申请之日起,在十个工作日内必须给予学生监护人能否休学的明确答复。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
学生休学期满申请复学者,须向学校提出复学书面申请,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或有关单 位证明、经学校审查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复学。复学可根据监护人和学生本人要求回原级就读,也可到下一级就读。
因伤病或学生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在休学期满不能复学的,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续办休学手续。出国、出境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注销其学籍。
7、办理休学、复学手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发文机关、文号、发文日期:《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苏教基[2004]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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