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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无锡小升初招生方案正式出台(4)

来源:无锡奥数网整理 文章作者:无锡教育局 2013-05-23 11:00:59


  五、其他事项
  1.各区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各招生学校和小学要认真做好招生政策、程序的宣传解释工作,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及时妥善解决招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自觉接受上级教育行政、督导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各地各校要采取有力措施,坚持多管齐下,着力解决过度“择校”问题。要认真落实《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确保学校办学规模与办学条件相适应,坚决制止不惜降低办学标准过度“择校”的现象。要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原则上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较集中的学校可适当放宽。要切实执行国家、省、市确定的工作目标,“择校”比例要在2012年基础上进一步递减。
  3.小学毕业生升学后,确有特殊困难且符合正常转学条件的,各区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和学校应尽力帮助解决,经双方学校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
  4.严格执行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由各区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负责将小学毕业生电子档案移交对口初中学校,并填写交接表。各初中学校根据新生名册发送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初中学校报到。任何初中学校均不得接收不具备规范学籍手续的学生。
  5.各初中学校要自觉贯彻执行省“五严”规定,按新生素质发展情况平行均衡分班,禁止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快慢班、强化班、实验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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