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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无锡小升初招生方案正式出台(5)

来源:无锡奥数网整理 文章作者:无锡教育局 2013-05-23 11:00:59


  6.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的收费政策规定,切实强化对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规范学校和相关单位接受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的行为,禁止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费用。除经市物价部门核准的代办性、服务性收费外,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烈士子女、解放军边防指战员子女、残疾人子女应适当减免收费。
  7.各民办初中和特色初中组织招生宣传必须实事求是,招生简章和特色初中办学实施方案应报市教育局备案。特色初中招生录取标准以及录取新生名单须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8.市区中招坚持实行将热门普通高中部分计划内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做法。初中学生只有在学籍所在学校读满3年,才能获得学籍所在学校热门普通高中招生分配指标的资格条件。根据我市深化中考中招改革政策,热门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指标分配比例今年提高到70%,2014年起实行除自主招生外计划内招生指标全分配。进一步优化招生指标分配办法,招生指标分配数按各初中学校参加中考人数,参考各校规范办学、素质教育情况和办学水平并兼顾地域因素确定。
  江阴、宜兴两市初中招生工作参照本意见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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